2.2 雙鏈協同架構
在面向中國內地資產的RWA應用中,實務上多採用**「雙鏈協同」**架構,以實現資產合規確權與全球發行流通之間的銜接。
一、確權階段(中國內地):
使用螞蟻鏈、星火鏈等聯盟鏈記錄資產收益權與經營權;
通過地方或行業監管沙盒進行真實性驗證與風險審查。
二、發行階段(香港):
在香港設立SPV(特殊目的載體)或基金結構,將聯盟鏈資料作為審計底稿;
在以太坊、Polygon等公鏈上發行RWA代幣,連接香港與國際投資人。
合資格投資者條件:
必須於香港開立本地銀行賬戶;
擁有不少於800萬港元資產證明(可由持牌券商、銀行或信託公司開立);
投資通道需經由獲發第九類牌照(提供資產管理)或具分銷許可的券商或銀行。
代幣一旦發行,SPV作為收益權的法律主體,將RWA產品合法化後提供予香港及其他離岸市場的合資格投資人群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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